新公司法中关于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的法律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修订,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修订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修订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透明度和责任感,同时保护投资者和公众利益。

新公司法设专章规定了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则,将原来第三章第四节“国家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修订为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提升了国家出资公司在公司法中的地位,强化了对国家出资公司的管理,为帮助大家对新公司法中关于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的理解,特以本法律问答方式做出简要介绍。

一、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出资公司,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国家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出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因此,新公司法规定的国家出资公司为由国家出资或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二、新公司法对国家出资公司有何特别规定?

党的领导: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出资公司中得到了更大的确认,新公司法在规定各类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基础上,新增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合规治理:新公司法规定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内部监督机制、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是国企合规治理的三大重点领域。

三、国家出资公司的组织机构适用新公司法的范围?

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出资公司的组织机构,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规定”。

因此,国家出资公司的组织机构,除了适用新公司法第七章的特殊规定外,还应适用其他章节的一般规定。

四、履行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如何行使职权?

新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对于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配利润,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除以上重大决策事项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五、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设置有何特殊规定?

新公司法新增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的规定,同时明确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同时,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谁来决定聘任或解聘?

新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七、新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有何特殊规定?

新公司法删除了关于国有独资公司中设置监事会的特殊规定,增加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引入了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的治理模式,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应当适用单层制治理结构,完成从双层制治理结构向单层制治理结构的转变。

编制: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国资及金融法律服务团队

202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