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刘三民
市国资函〔2023〕14号

徐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属地化管理西安市市属集体工业企业的建议》(第2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把提案建议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国资委领导安排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对照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认为您对市属集体工业企业改革的重要方面把握准确,提案与国家关于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要求一致,也与我委指导本行业内企业开展改制工作的实践相符。

关于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下属集体企业及集体股权按照属地管理分别划转至各区县(开发区)的建议。

(一)基本原则。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扶持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西安市属集体工业经济作为西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返城待业青年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做出过突出贡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市属集体工业经济应顺应国家对公有制经济体制的改革趋势,谋求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展道路,也应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需适应市场化经济体制建设需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改革的方向思路,也是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工作思路。2022年6月,市审计局对工业联社进行专项审计,并将《西安市审计局关于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及所属企业资产状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报告件〔2023〕26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报市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审计指出的问题要整改到位,对体制性问题要专题研究”的指示。随即,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对市工业联社的改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市国资委接到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后,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及企业改革与改组处等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于3月6日联合市工业联社专题召开了改革思路碰头会、就改革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市工业联社也对自身下一步改革方向进行了认真思考和分析,结合目前工业联社机关及所属集体企业的实际状况,初步形成了框架性改革方案。

(三)具体内容。在市国资委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多次商市工业联社业务部门细化改革方案,从工业联社的实际出发,为工业联社寻求切实可行的改革路径,在向市政府的专题汇报稿中写到建议按照此方案思路实施,即将联社所属集体企业以注册地为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划转至相关区县(开发区)管理,已改制企业联社持有股权一并划转,撤销机构,相关人员分流至相关委、办、局。2023年3月29日,市国资委分管副主任带企改处处长赴办公厅二处沟通协调向吕来升常务副市长汇报事宜;2023年4月4日,我委已将市工业联社的改制意见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2023年5月31日,市国资委企改处联合工业联社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再次与市政府办公室厅二处对接沟通汇报细节,力争尽快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改革思路及框架方案,专题研究推进市工业联社改革。

再次感谢您对市属经济的支持与关心,我们将持续推动西安市公有制经济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西安增光添彩。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