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刘三民
市国资函〔2023〕12号

民革西安市委员会: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以一流创新生态打造西安科技创新高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国资委研究制定的《西安市国有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中明确“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院所转制企业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根据企业实际适当上浮;监管企业在年度或任期考核中经营业绩、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以及企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经市政府同意予以特别奖励”等激励措施;并在《西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明确将“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突出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和先进水平对标,引导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企业集团”作为考核导向。同时,在“奖励加分”中明确提出,经国务院或国家部委以及省政府认定为科技创新成果,在综合考核得分中进行加成。

在汲取建议后,市国资委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将通过强有力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强度提升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企业效益大幅增长,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