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2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刘三民
市国资函〔2023〕17号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我委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人大转来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由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义长牵头,考核评价处负责,其他相关处室配合,多措并举,抓紧落实:一是为突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我委在2023年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中要求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以上。并按照《西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对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视同利润总额加回。二是为加强监管企业与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我委专门下发通知,对企业本年度拟开展校企合作项目进行梳理。三是4月21日,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三民带队,前往青岛市国资委及相关企业调研,学习国企科技创新工作先进经验,并分享推广至监管企业进行消化吸收再转化。四是6月1日,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义长带队就校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课题研究等事项赴西安财经大学进行调研。

下一步,市国资委拟进行如下科技创新工作:一是组织监管企业召开校企合作座谈会,探索建立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联盟,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拓宽科技型人才培养渠道。二是收集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国有企业科技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挚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向我们提供宝贵建议,共同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