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齐努力,多方共协调,陕西渭河集团注册资本金按时到位

按照省政府2018年《关于同意组建陕西渭河生态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要求,由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宝鸡市人民政府、咸阳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共同出资组建陕西渭河集团。市国资委作为代表市政府的出资人,承担了我市对渭河集团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落实的任务。经过我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于11月4日按时完成了我市对渭河集团注册资本金的上交任务。

两年多来,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国资委多次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务局、市财政局、陕西渭河集团就有关事项沟通协调,随时跟进工作进度,及时处理相关问题,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精准完善报批手续,终于按时、按量完成了我市对渭河集团注册资本金的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了我省的渭河治理工作,充实了渭河集团的实力,也确保了省国资委对渭河集团此项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