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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7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西安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6-14 11:31
类别:A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刘三民
市国资函〔2024〕9号

刘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国企主业认定的提案》(第3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业认定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我委启动对监管企业主业的认定工作,2021年7月印发《关于确认公布市属企业主业的通知》(市国资发〔2021〕81号),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公布一批、动态管理”的原则,为城投集团等9户监管企业确定了主业。在主业确定工作过程中,与监管企业逐户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掌握各企业业务分布情况、经营状况、发展目标、同业竞争及战略规划等,综合考虑企业的职能定位、发展实际、经营指标,按照将企业主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的要求,完成主业确定;同时,针对企业符合未来发展规划及方向,有增长潜力或与现有产业关联度高,但经营指标不高的业务,我们为城投集团、纺控公司分别认定了一个业务作为新培育主业,并视同主业管理。主业确定后,2022年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 加快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国资发〔2022〕17号),启动“两非”、“两资”清退工作,指导各监管企业有序清理退出非经营性资产、低效无效和长期亏损资产,清理剥离非主业、非优势业务。

二、下一步工作

鉴于监管企业职能定位是市国资委认定企业主业的基本遵循,拟认定的主业必须符合该企业的职能定位,且资产、营收、利润等指标占比情况能够反映该业务已经达到一定规模。

我委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国资委2024年要点工作中已经对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即:“严格控制主业数量,原则上国有企业集团主业控制在3个以内(不含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连续2年盈利的市属国有企业,可新增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视同主业管理”,“纳入主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原则上不低于企业总额的70%”,这与您提出的意见基本一致。目前,我委正在制定《监管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将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参考您的意见。

再次感谢您对市属企业发展的关注和市国资委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