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68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类别:A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签发人:任晓今
市国资函〔2020〕49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688号提案的复函

孙文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治理结构、深化国企改革、推动我市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先答复如下:

1.关于用经济型治理的逻辑实现国企改革治理转型

国有企业治理模式正在由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变。目前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国资监管职能正在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将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主要做法有落实董事会职权和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2.关于建立针对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准则,用规则引领国有企业改革

我委正在加快转变国资监管职能,推进国资监管向管资本布局、资本运作、资本收益、资本安全和党的建设方向转变。合理简政放权,建立权责清单,厘清监管边界。改变重审批、轻监督的监管方式,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从提升企业运行决策效率出发,根据公司章程,依靠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3.关于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强化董事会职能监督

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强化董事会职能监督就是要落实董事会制定战略规划、经理层选聘、经理层考核、经理层薪酬、工资总额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等职权。我市已在2户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下一步将推介成功经验、总结好的做法,选择更多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

4.关于建立良好的企业薪酬体系

市属企业的薪酬体制在不断完善。为了有效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绩效和薪酬市场化管理,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融入我市国有企业发展,激励高层次人才队伍勤勉尽责,发挥效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市制定了《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5.关于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用人制度,松绑用人限制、明确奖励机制

市属企业选人用人采取组织选拔和人才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人才引进的较组织选拔的薪酬方面更加优厚(具体待遇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批程序更加严格。近年来,人才引进方式占比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优秀年轻人才进入市属企业。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鼓励市属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合理的奖励机制。

6.关于建立创新奖励体系,鼓励企业上市

建立创新奖励体系,能够激励大众和专业科研团队更加注重创新,能够促进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我市构建创新型城市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市于1980年设立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截至目前,共有2000多个项目获奖。下一步我委将鼓励市属企业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创新奖励体系。

鼓励企业上市,是我委近年来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储备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思路,我委积极储备市属国企上市后备资源,支持市属企业并购上市公司,或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7.关于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强化国企经济治理的合规意识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推进,市属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在跨国治理的情境下面临的公司治理风险增加。为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增强市属企业经济治理的合规意识,结合市属企业实际,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落实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转发了《陕西省省属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将根据工作需要出台其他相关政策。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魏巍 电话:8678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