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凉山公园整治提升的提案》(第20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路况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建议。清凉山公园于2013年10月开园,由于工程决算等多方面原因未能完成移交,公园运营维护工作由西安建工集团临时负责,近期西安建工集团已采取张贴温馨提示、安全警示等方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已加强公园日常检查力度,正在对园区损坏石材、灯具、休闲椅、木栈道等进行保养修缮,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二、针对“将公园北面的建筑垃圾山进行清理,使用绿植覆盖”建议。建筑垃圾山所处地块横跨长安区、雁塔区,为养老储备用地,待开发建设为清凉山养老公寓,西安建工集团正在配合资源规划长安分局、雁塔分局开展土地供地前置清表工作,雁塔区地块已完成清表,长安区地块正在进行清表前期工作准备。清表完成后,西安建工集团将积极推进清凉山养老公寓建设工作。
三、针对“拆除公园与清凉寺的围挡”“将公园北侧道路两端入口处围挡拆除,在人行道路处修建无缝衔接、便捷的公园入口”“在北侧道路设计规划能够提高停车容量、便捷性和安全性的停车场”“引导并规范改善北侧的环境卫生,清除北侧道路两侧垃圾,合理摆放垃圾桶”“合理修建功能完善、齐全的多种服务设施设备,将坡道代替传统的台阶,拓宽坡道,在坡道两侧设置护栏”等涉及清凉寺财产、公园改造、周边管理等事项,超出西安建工集团作为公园临时运营维护者的职责范围。
四、市国资委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我委作为西安建工集团参股股东,将积极发挥股东作用督促西安建工集团认真做好公园运营维护,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休闲环境。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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