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368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类别:A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签发人:胡建新
市国资函〔2020〕47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368号建议的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国资委对建议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学习,认为您所提建议非常适用于国有企业发展现状,能够充分激发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动性,实现企业利润增长需求、促进企业建立科技研发投入与经济效益双向增长的良性循环体系。国有企业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协调发展,是市政府一直在积极探索和推进的一项工作。经与市场监管局沟通协商,现就您所提建议内容及改进措施汇报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近年来,市国资委在具体业务中推进了知识产权及科技创新投入方面的激励政策,但是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方面我委工作明显滞后。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尽快完善组织架构,成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同时要求各企业全面建立知识产权管控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一把手责任,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增长。同时,启动监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及无形资产统计摸底工作,创建并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台账,帮助企业明确无形资产分类,着重引导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投入,加强专利保护意识,进一步了解企业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汇总专利申报情况,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提升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运营效率,全面提高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中的比重。

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相关工作

市国资委先后向监管企业转发了《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西安市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2018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通知》等相关文件,下一步市国资委将邀请法律专家,对各企业就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深入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开展不同层级的知识产权保护管控研讨和讲座,指导企业聘请相关法律顾问,强化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防范因知识产权盗用或侵权造成重大损失的潜在风险。同时要求监管企业认真研究,加快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尽快出台知识产权申报、激励及维护相关方面管理办法,提高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对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应用。

三、关于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中长期激励力度相关工作

近年来,市国资委研究制定的《西安市国有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中明确“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院所转制企业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根据企业实际适当上浮;监管企业在年度或任期考核中经营业绩、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以及企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经市政府同意予以特别奖励”等激励措施;并在《西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明确将“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突出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和先进水平对标,引导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企业集团”作为考核导向。同时,在“奖励加分”中明确提出,经国务院或国家部委以及省政府认定为科技创新成果,在综合考核得分中进行加成。

在汲取代表建议后,市国资委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管控投入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措施,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对《西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重新制定,下一步拟将科技研发投入强度、新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相关指标加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类指标,在加大了创新转型考核权重的同时,将对全部监管企业实行科技研发、收购创新资源、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等方面的投入,均视同于利润总额加回,激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及投入。

随着市属企业统一监管推进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市国资委将逐步纵深监管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范畴,指导各企业全面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搭建工作,并通过强有力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强度提升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助

力企业效益大幅增长,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刘菲 电话:86787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