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10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类别:A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签发人:李宏军
市国资函〔2020〕40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102号建议的复函


李养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陕西五环集团搬迁改造工作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五环集团搬迁改造情况

为有力促进我市纺织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个在全国纺织行业中有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按照《西纺集团与五环集团搬迁重组方案的通知》(市国企改联办发〔2014〕2号),我委高度重视五环集团搬迁改造工作,成立专班,期间,积极协调五环集团搬迁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次到现场办公实地推进疑难杂症。目前,西安五环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完成41.615亩、4.766亩、西纺160.255亩等三宗土地证办理,土地问题全部解决。

二、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财政补助资金相关政策。

《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写明,补助资金按照“三供一业”分项目户均改造补助标准、改造户数等因素测算。计算公式如下:补助资金总额=Σ(“三供一业”分项目户均改造补助标准×改造户数),其中:(一)分项目户均改造补助标准分别为:供水0.17万元、供电0.28万元、供热0.29万元、供气0.29万元、物业管理0.22万元。(二)改造户数按照实际改造分离移交户数核定,不包括已经具备移交条件无需改造的户数。

《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18〕57号)中写明,分项户均改造费用补助标准为:供水0.29万元/户,供电0.46万元/户,供热0.475万元/户,供气0.475万元/户,物业管理0.375万元/户,改造户数按照实际改造分离移交户数核定,不包括已经具备移交条件无需改造的户数。

三、依法依规积极协调财政资金补助。

我委将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积极协调生活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暖及旧房屋维修等资金补助,全力配合其他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补助资金审核、清算等工作,助力陕西五环集团搬迁改造。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特此致函。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刘晓军 联系电话: 1882178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