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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西安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6-14 13:34
类别:A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刘三民
市国资函〔2024〕13号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第1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建立完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建章立制,明确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和标准”方面

为了进一步了解西安市属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和实践现状,有力促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9月,市国资委组织以民盟西安高新区基层委员会成员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对15户监管企业进行线上问卷调查,对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进行了访谈,挖掘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同时分析梳理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对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和创新方法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市国资委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实践,经过长期的经营实践及调研总结,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必尽责任方面表现优秀,如纳税、不产生法律纠纷、合规采购、按时足额发放薪酬等;多数企业积极发挥企业优势助力政府促进社会发展,如为社区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捐赠等,但在社区参与、社区就业和培训、支持教育发展等赋能社区方面企业参与度有待提升;企业在客户责任方面,产品/服务质量方面表现较好;在供应商责任领域,企业有一定的促进负责任的供应链建设举措,但是在提高供应商的社会责任水平、增加自身在供应链社会责任建设中的影响力等方面仍有待提升;在环境责任领域,企业环保实践涉及的方面较广泛,如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在安全责任领域,企业注重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安全能力建设;在员工责任领域,企业整体表现优秀,尤其是劳资、社会保障与福利、民主管理等方面。

结合线下访谈及线上调研分析发现,市属企业对社会责任均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受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的驱使,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运营之间的共生关系达成基本共识,并均已不同程度地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融入企业文化,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特征的责任理念。例如,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理念是“以人为本,诚信务实,服务社会,追求卓越”,通过履行“经济、环境、社会”三重责任,成为中国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先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二、关于“构建科学、系统的国有资产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将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方面

《西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明确将“突出社会贡献,引导企业在促进和稳定就业、上缴税收和国有资本收益、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多做贡献”作为考核导向。建立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奖惩体系,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各企业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各项社会责任指标任务。在年度考核中,将考核得分直接与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挂钩,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市属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工作开展。

三、关于“加大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对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问责和处罚”方面

部分市属企业建立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常态化机制,多数企业通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开展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市城投集团、市工投集团等按年度常态化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市属国资监管企业中发挥带头作用。市属企业普遍明确社会责任的重点实践议题,社会责任实践较为丰富、多元。半数以上市属国企积极组织、参与社会责任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履责意识水平。整体来看,西安市国资委推进履行社会责任的力度持续加大,在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中,创新提出了在社会贡献总额指标,并要求年度增幅不低于8%,为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指明了发力方向。同时加大指标权重及考核力度,提升常态化监管过程,强化问责问效机制。

四、关于“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提高国有企业员工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履行能力”方面

每年参与和组织社会责任专项培训的企业占比近60%,半数以上市属国企积极组织、参与社会责任相关培训,86.67%的企业提供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公平的升迁制度表现较好但是企业需加强社会责任培训常态化机制建设,提升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履责意识水平。虽取得成绩,但是要长远进步,希望借助社会优质资源,强化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培训力度,同时也希望人大代表持续监督和帮助。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