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张昇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市国资党发〔2020〕42号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张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张 昇同志任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薇同志任市国资委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雷 奕同志任市国资委考核评价处(收益管理与企业分配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