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冯建玮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国资党发〔2019〕33号
机关各处室: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冯建玮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企业党群工作处(信访室)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军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丁相天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资本运营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施 兵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安 斌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调研员;
王豫玲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考核评价处(收益管理和企业分配处)副调研员;
李永强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副调研员;
魏 巍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免去:
王豫玲同志西安市国资委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