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党发〔2017〕43号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常以卓同志任职的通知
西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
经西安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
常以卓同志任西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市国资党发〔2017〕43号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常以卓同志任职的通知
西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
经西安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
常以卓同志任西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