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资委2021年工作要点

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市属国资国企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更好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西安发展中的战略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

国有资本主要经营指标预期目标: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同比增长12%以上,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明显增长

一、加强资本布局整体调控,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作用

(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以满足国家和西安战略发展需求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通过挂牌转让、合理降低部分市场竞争类企业持股比例、处置一批低效资产等方式,加快“回笼”部分国有资本。加大农业农村、体育健康、医疗卫生、科技创新领域国有资产配置力度,逐渐补足产业短板。科学制定发布全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出台《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

(二)持续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围绕有效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照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要求,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以上。充分发挥“国企之家”交流、服务、合作平台作用,坚持每月走访驻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认真做好西电搬迁服务保障,积极探讨国家级“一带一路”引智创新产业园等项目的推进和落地,集中组织一次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与西安投资合作签约活动,争取吸收有效投资超过500亿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完成五环集团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指导企业新增转型升级项目3-5个。支持企业“走出去”,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三)实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要求,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推动企业间加快上下游垂直整合、同类业务专业化横向整合,减少同类竞争,提升规模效益。加快保障性住房、商贸物流、交通运输、科技信息、公共排水及人才领域企业重组整合。

(四)聚焦主责主业发展。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发布企业主业清单,原则上每户企业主业不超过3个,做强做优做大核心主业。引导市属企业加快非主业资产整合,通过市场化交易、资产置换、关停退出、无偿划转等方式,对不同企业间的非主业资产实现整合提升

(五)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加大对四级及以下企业清理力度,将监管企业法人链条层级压缩到四级以内,法人链条大于四级的监管企业法人户数减少10%。指导开发区做好所属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

二、强化资本运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六)深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应改尽改、能改快改”的思路,全面推进竞争类企业混改。对具备混改条件的企业实施“清单管理”,指导企业“一企一策”推进混改,力争完成24户企业的混改工作。支持科技团队以技术入股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混改过程中,开展骨干员工持股,骨干员工与非国有股东同股同价持有股权。鼓励市属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各类企业,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对混改后的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

(七)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在现有产业集团基础上,加快推进2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改组转型,确保1户企业信用评级达到AAA。筹划打造一户资产规模百亿元以上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进行授权管理,进一步给企业“松绑”,释放国有资本活力。

(八)提升上市公司市场引领作用。积极支持市属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引导市属企业设立新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为首选形式。加大上市公司优化组合,引入战略投资者,尽快做强做优做大现有市属上市公司,力争新培育1户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为纽带,推动优势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实现一个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一个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上市公司“扭亏增盈”,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推动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促进产业升级和扩大再投资。加强国资监管机构对市属上市公司的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九)规范董事会建设。配齐建强董事会,规范落实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经理层选聘、考核和薪酬分配等职权,在市属国有企业二级企业中选择1-2户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科学配置董事和外部董事人数,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在国有独资和全资企业中逐步配备外部董事。制定《市属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向国有股权董事分类授权,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十)建立务实管用的智慧国资监管系统。智慧国资信息化平台(一期)建成运行,实现国有资本资产实时动态监管、全覆盖监管,强化事中跟踪和事后评价,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启动并在年底前完成国资智慧监管平台(二期)建设,指导各监管企业按照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完成内部软件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将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数据接入情况列为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负面清单,按照未接入企业数量予以减分、降薪。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企业当年在智慧国资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的投入均视同为当期利润,切实建成先进管用有西安国资特色的监管平台。

(十一)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按照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地方特色,找准着力点,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推动改革实现重大突破。支持西安区域范围内的各级国有企业共同参与综合改革试验。鼓励改革走在前列的区县、开发区和企业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优化资本收益管理,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十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提升监管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意见(试行)》,推动市属企业科技创新实现重大突破,竞争类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以上。补齐西安国资理论研究短板,以西安“国资专家智库”为依托,筹划组建西安国资研究机构。

(十三)加大扭亏增盈力度。对截止2020年底连续亏损超过三年的竞争类企业坚决予以退出市场,确保亏损企业数量较2018年底下降60%以上。加大对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的考核力度,促进企业围绕主业资源拓宽经营渠道增加盈利业务,确保企业亏损面较2020年底下降20%以上。将各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列为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负面清单,按照未完成任务数量予以减分、降薪。充分盘活闲置资产和低效利用资产,提升市属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营服务能力。

(十四)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对标一流企业,动态调整考核办法,突出对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两利四率”指标的考核,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和运营效率。各监管企业加大调研,强化横向分析,6月底前形成自身在行业内地位和盈利能力的分析报告。

(十五)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调整优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推进市场竞争类和符合条件的特殊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备案落实,规范有序实施周期预算管理。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为牵引,健全优化与企业市场竞争相适应经济效益、业绩考核指标和考核等次挂钩的工资总额差异化管理方式。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十六)实施灵活高效的中长期激励。坚持正向激励为主,探索实施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骨干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对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企业项目人员,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实施项目跟投机制。健全审计制度,择优选择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灵活设计费用支付方式,提升审计质量。

(十七)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在委直管企业及其子企业全面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总经理及其以下经理层成员全部由委任制改为聘任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按照契约约定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聘任制的经理层成员薪酬待遇原则上高于委任制的企业领导人员。同步加大对企业董事长的考核力度,确保企业经营业绩明显提升。

(十八)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保障经理层依法行使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支持经理层按市场配置经营资源,应对市场变化,制定经营策略,组织生产,加强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十九)落实出资人收益权。加大收益收缴力度,夯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责任,力争全年实现收益收缴3.5亿元目标。严格追究不能按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优化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结构,提高资本金注入比重,建立规范化、市场化的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

四、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进一步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底线

(二十)全面落实内部管控制度。全面落实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市属企业总会计师委派、总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将依法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二十一)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强化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持续对企业投资项目投资成效进行检查,对竞争性投资亏损项目由投资单位拿出办法“止血”,追究未履行投资程序的投资项目决策单位责任。

(二十二)提高无形资产运营效益。开展监管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对品牌、商标等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显现无形资产附加值,摸清无形资产家底。充分挖掘、开发、整合监管企业无形资产,为企业项目融资、合资合作、企业兼并、收购、吸引投资、产权变更、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提供价值依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十三)守住底线防范风险。分类管控企业负债规模,建立“一企一策”负债预警机制,市属企业资产负债率总体控制在70%以内。坚决清理企业无实质性交易和融资性贸易,提高收入获利能力。加强对资金占用规模大、回收期长的业务管理,确保现金流安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境内企业和境外单位疫情防控。严控环保风险,市属企业所有项目必须全部达到环保要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十四)依法加大对区县、开发区国有资本的指导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市属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强化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厘清权责边界,落实监管要求,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大格局、一盘棋”要求,加大对各区县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督导各区县2021年底前完成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五)全面加强市属企业党的领导。修订完善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等要求。把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中,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二十六)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建立完善跟进督办制度, 健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实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助力“十四运”,提升公共服务类企业服务水平,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十七)铸造国企党建“双百”品牌。修订完善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全面推行党建“双百”品牌,实现党建标准化建设全覆盖,重点打造百名党委书记领航、千名支部书记、万名党员成标杆的百千万工程。“七一”前召开表彰大会,在全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研究制定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

(二十八)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优秀国有企业家表彰制度,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依据股权关系依法依规向所出资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全面推动市属企业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在委机关选派3名优秀干部到企业学习锻炼,从市属企业中推荐5-10名企业领导人员到中省企业学习锻炼。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养力度,力争实现委直管企业和市属企业二级企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年龄40岁以下的企业领导人员。

(二十九)持续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建立市属企业后备人才库和经济管理类高层次人才库。

(三十)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加强政治监督,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责任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