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资委2019年工作计划要点

西安市国资委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国资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属国企“20345”高质量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大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国有资本主要经营指标预期目标是: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增长30%以上,达到1.93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46.6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利税总额158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

一、提高工作效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应改尽改、能改快改”的原则,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工业、医药、纺织、文化旅游等领域企业,通过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100强、上市公司、科创类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实现快速做大做强;科研院所、物业管理等特殊功能类国企,加快引入行业领先企业与产业投资基金,实现资源对接与内部机制做活;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未来西安国资增量重点布局的行业,高起点、高标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召开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推进会,3月份前摸清可混改企业底数,制定企业混改清单,全面启动混改工作;此后每月至少组织1次以上不同层次的推介会,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提升知晓率,扩大接触面;加快推进并完成利君集团与中陕核集团增资扩股混改工作,工投集团加快推进西无二电子集团、标准集团的混改工作。年底前竞争类国有企业混改率达到50%以上。

(二)加快构建“1+1+N”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体系。结合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落实市委全委会精神,加快资产重组整合步伐,成立一个综合国有投资集团、一个担保集团,改组组建“N”家(3-4家)专业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探索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强化持股管理、股权运作、资产经营等功能,推动国有资本更好更快合理流动,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按照功能定位,在全市范围内合并同类业务,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带动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支柱型龙头企业,形成1-3家资产规模超500亿、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国内领先的一流企业集团。

(三)强化上市公司管理。加强对现有上市公司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通过定向增发、优先股、可交换债、股权质押、市值管理等手段,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快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支持陕鼓动力打造千亿市值上市公司。

(四)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落实“龙门行动”计划,按照“储备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思路,积极储备市属国企上市后备资源,支持市属企业并购境内上市公司,或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力争年底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3户。

(五)有序扩大员工持股试点。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形成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同体。按照中省要求,有序扩大员工持股试点范围,力争年底前实现2-3家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审批。支持陕鼓集团“众创众享工程”试点,搞活经营机制并创新分配机制,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六)完成公司制改制。尽快启动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挂图作战,列出时间表,严格改革程序,保障职工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推动国有企业依照《公司法》规范运营。

(七)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指导监管企业持续推进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建立良好的内部竞争、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真正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经营运转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二、完善监管体制,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八)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尽快出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监管专业化、国企发展集约化和国有资本收益规模化,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年底前,基本实现开发区、市级部门所属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九)加快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根据出资人职能调整和放权授权进度,梳理出资人监管事项,动态制定并发布出资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重大事项决策审批流程,明确监管机构和监管企业的权责边界。探索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委派董事管理办法,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十)全面盘活“闲置”资产。梳理“闲置”和未开发利用国有资产,建立清册,通过招商引资实现盘活,最大化释放国有资本潜能,提升企业效益。以全产业链为导向,推进纺织产业整合,加速推进五环集团搬迁改造;以城市更新为突破,推进老旧小区升级改造;以集约化与品牌化为目标,整合市属企业所属物业资源,提升物业管理品质与专业化运作水平,打造精品物业。

(十一)强化质量效益考核。全面启动任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单项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重点在竞争类企业全面引入经济增加值考核指标,以资本价值最大化为导向,完善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和多劳多得原则,对标劳动力市场价位、参照市场标准,创新企业绩效分配机制,形成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收入决策机制,调动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积极性和职工的工作主动性。

(十二)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市属国有资本向“3+1”万亿产业聚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在文化旅游、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基础和新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与突破;积极布局先进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科研院所集聚优势,通过积极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医疗大健康、航空航天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领域,培育一批重大项目,调整、退出部分非优势产业,发挥国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为手段,稳步做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产业,鼓励现有基建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引进使用先进技术、装备,提升建设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十三)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提高国资监管机构干部工作能力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当好“店小二”,提供好“五星级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国有资本收益,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发挥“国企之家”作用,帮助企业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合作通道;发挥“国资智库”作用,以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加快推动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区县、开发区国资工作的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大国资”工作新格局。

三、提升质量效益,推动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十四)鼓励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依托军民融合发展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技术转化,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专利合作、专利购买、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等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集成创新,持续提升竞争优势;支持企业走出去,围绕产品开拓市场、精准投资获取资源、抓住机遇并购重组,建成1-2户拥有“硬科技”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户市属企业新技术转化项目不少于1个。

(十五)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抓改革、推创新、促发展、保落实作用;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开展董事会选聘经理层试点,确保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无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库和外部监事库,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队伍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的职能作用;每年对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情况进行1次检查。

(十六)防控重大风险。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科学完善的风险内控体系,健全各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提升风险管控水平;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有关规定,严禁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违规拆借、投机性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建立企业重点监控单,对重点监控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健全合作性制度基础,强化对合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合作企业的尽职调查,坚决防止出现制度性风险。

(十七)强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僵尸企业”处置启动难、实施难、人员安置难等问题,加快推动市场出清,释放大量沉淀资源;严格对照标准,进一步对“僵尸企业”详细摸底,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方案,妥善处理好“僵尸企业”处置和保持社会稳定关系,力争完成80%“僵尸企业”的出清工作。

(十八)突出企业主业发展。以拥有优势主业的企业为主导,持续推动国有资产资源整合,推动相关产业优化升级,做精主业,原则上将企业主业控制在2个以内,最多不超过3个;加快非主业资产整合,对不同企业间的非主业资产,采取市场化交易、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实现整合提升。

(十九)狠抓“减亏增效”工作。切实摸清亏损企业底数,按管理权限一企一策制定扭亏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减亏增效”工作;年底前,连续亏损超过三年未扭亏为盈的竞争类企业,通过依法破产、兼并重组等方式“消灭”。

(二十)压减企业管理层级。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减少国资监管空白、提升企业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将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完成市属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市国资委审批同意,可适当保留和新建三级以上企业。

(二十一)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3月份前,彻底剥离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和教育医疗机构;“三供一业”各接收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制定详细措施进行职能接收和维修改造,确保不推诿、不扯皮。

(二十二)坚持正向激励,鼓励企业争先增效。研究出台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超额利润分配激励办法或超奋斗目标奖励激励办法,并在部分企业先行先试,让干的多、干的好的充分得到实惠,不干或干的少的受到惩戒;按照中省《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配套落实办法,推进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在竞争类企业中实行备案制,完善激励机制;增加职工收入,确保职工最低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3500元/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僵尸企业”处置、公司制改制、“闲置”资产盘活和税收贡献等进行单项考核排名,按照30%比例确定优秀单位等次,依次奖励2.5万元、2万元、1.5万元。

四、加强党的领导,一流党建引领一流企业发展

(二十三)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西安工作和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努力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密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全力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一步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十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聚焦问题,强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按照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要求,与监管企业签订党建责任书,抓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夯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二十五)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落实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实际问题;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全面建强基层党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法人治理结构专项整治成效,对存在党建工作薄弱环节的单位,实施全程跟进指导,持续提升组织力;举办2期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打造100个标准化示范党支部,争创5家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举办市国资委系统首届书画展。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加大“互联网+”党建建设力度,发挥全媒体手段在党建工作中的创新应用,推广创新典型,不断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十七)进一步建强干部队伍。按照国企好干部“20字”标准,结合实际,创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好企业领导人员调整配备和管理教育,提高班子领导力和执行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尊重爱护企业家、激励支持企业家,为企业家搭建干事创业良好平台,每年组织企业领导人员到高等院校、国内外培训研修,定期对优秀企业家进行评选表彰;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家后备人才库;着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不拘一格引进、留住核心技术人才,积极吸引国内外同行业高端人才到企业任职兼职;大力培育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大胆使用70后干部,着力培养80、90后干部;在二级企业加大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人员比例;建立企业领导班子研判制度,加强企业之间干部的相互交流,严肃处理搞不团结、小圈子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企业领导人员和领导班子。

(二十八)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市委“市属国有企业发挥资本、管理、技术、市场优势,促进涉贫区县产业发展,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要求,发挥排头兵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做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工作,及时取消或关停整治与生态保护政策不符项目,新项目严格环境影响评估程序,决不建设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九)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扬“钉钉子”精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防范和严肃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氛围;加大对不良风气的整治力度,教育引导干部重团结、守规矩,树立真诚互信、和谐共事、遵规守纪、慎微自律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