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我省、我市国资国企工作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紧紧围绕全市“深化六个改革”重点工作,聚焦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主题,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在国企改革、国资监管、科技创新、风险防范、国企党建等方面重点发力,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为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迈出更大步伐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主要经营指标预期目标:“一保、三优、四提升”。“一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保持稳定增长;“三优”:国有资本布局、亏损企业治理效果、国有资产盘活质效进一步优化;“四提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收现率同比提升。
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确保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质量收官。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把握关键节点、注重跟踪问效,扎实推进全市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主体任务,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二)持续拓围深化综改试验。结合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央省市产业合作项目为抓手,共同参与区域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形成产业合作发展模式。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推动技术成果项目就地承接、就地转化。增强综改基金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等产业方向谋篇布局,年底前管理规模达到15亿元,在管项目突破6亿元,退出项目不低于8000万元。
(三)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市属企业围绕主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市属企业挖掘整合内部优质资源,提升投资吸引力,引入战略投资者,发挥积极股东作用,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适时引入各类资本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8月底前完成首批混改后评价工作。
(四)高效实施资产重组整合。围绕提升资产增值效率,按照“培育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工作思路,出台市属企业重组整合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地实施,重点围绕建筑施工与工程检测、康养服务、公共交通服务等领域进行同类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鼓励市属企业紧抓部分央企处置“两非”“两资”的合作机遇,开展强链补链延链,促进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优化。
(五)持续完善现代公司治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推进集团公司着力去行政化、机关化,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决策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商事议事制度体系。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外部董事管理体系,出台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办法,加强外部董事服务平台建设,坚持外部董事占多数,不断加大专职外部董事与企业现职领导人员双向交流力度。强化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
(六)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推行经理层市场化选用退出机制向市属企业二级及以下企业延伸,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质量,强化契约的刚性兑现,做到“能上能下”。推动企业全面落实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清晰界定“退出”标准和情形,实现“能进能出”。实行与经济效益、业绩考核挂钩的工资总额差异化管理,采取更加灵活的工资管理方式,探索高端技能人才“一人一议”的工资管理模式。
(七)持续推进差异化考核。按照“一企一策、分类考核”原则在不同类型企业综合统筹共性、个性、专项任务等指标的赋分权重,精准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激发企业发展活力。通过设立“主业贡献奖”和“创新发展奖”等单项奖励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企业做强做优主业,积极主动创新,争当不同赛道“尖子生”。
二、全面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八)持续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研发投入稳定增长,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支持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比例不低于50%,强化项目期中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双中心”建设,推进校企融合发展,倡导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加速推进长安先导科创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扶持未来技术、培育未来产业力度。充分发挥国资国企研究中心服务功能,打造专业化、特色化的智库平台,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九)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支持监管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作价入股、产权交易、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盘活土地、股权、固定资产等存量资源,最大限度释放国有资本潜能,将无效存量转化为高效增量。运用存量土地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土地盘活效能,充分运用国有企业处置“两非”“两资”绿色通道,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十)扎实推动国有企业“瘦身健体”。“一企一策”重新确定企业功能定位。严格控制企业主业数量,原则上主业控制在3个以内(不含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连续2年盈利的市属国有企业,可新增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视同主业管理。按照“集团公司管战略、二级公司管运营、三级公司管项目”原则压缩企业层级,将企业法人管理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加快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出清低效、无效资产,助推企业轻装上阵、提质增效。
(十一)着力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能。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根据发展路径和战略定位,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积极发挥不良资产化解处置、破产企业托管、国有上市公司盘活及市值管理、国有企业纾困、战新产业投资等职能,通过并购资产、盘活资源等方式,推动企业资产结构更趋合理。协同国新基金打造区域国资基金投资(协同)中心,推动国家战新产业基金、国新创投基金与省市引导基金深度合作,打造培育产业项目、陪伴企业成长、助力产业转型的资本矩阵。明确工投集团为市属工业领域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提升陕鼓集团等多家工业制造类实体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二)大力推进上市公司提质增量。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大上市后备企业的发展培育,积极对接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选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支持大地测绘等后备企业加快上市工作步伐。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借助专业机构充分发力,通过引入战投、股权划转、资产重组、腾笼换鸟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明晰企业战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十三)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焦涉企服务能力建设、企业培强扶优、商事纠纷化解等重点工作,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要求,用心用情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接诉即办”质效,积极处置“12345”和“陕企通”等平台涉企业拖欠账款问题线索,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不断深化央地融合发展。发挥好央企进陕工作专班督导协调作用,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全力推进解决央地合作项目落地和实施中的困难与问题。积极促进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在项目合作、资产处置、联合开发、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开展合作。持续加大区县、开发区与驻地央企项目对接力度,精准谋划一批引领性强的产业类项目落地。
三、有效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十五)健全国资监管机制。重点对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企业设立、投融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股权管理、债务发行、担保审批、基金出资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规范,按照“过程全监督、评价全覆盖”的原则,建立“事前定规范、事中严监管、事后重评价”的闭环投资监管体系,实现从重视事前审批向注重督导事中、复盘事后转变。突出过程监管,指导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及时止损、及时纠偏,实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
(十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梳理国资监管规范性制度文件,排查政策真空地带和监管漏洞,建立监管制度完善情况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推动监管制度全覆盖。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作机制。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利用国资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全流程管理,构建上下贯通、实时监测的国资监管体系。提升穿透式监管水平,通过对企业设立、运营、投融资行为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增强对企业风险监管的纵向穿透力。推动建立决策评审专家库,成立投资、融资、工程管理等多个专家评审委员会,进一步推进国资运营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四、着力抓好防范化解风险
(十七)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照政府和企业两端发力、资产和债务双向协同的原则,深入开展业务归类、主体归类、资产归类、债务归类等工作,运用置换、展期、减息、资产运营、资产证券化等措施,推动国有企业债务化解。指导企业制定非标高息债务压降计划,鼓励通过合理处置资产、优化融资等方式,逐步降低非标高息债务规模。推动企业优化债务结构,提高低成本、标准化融资占比,厘清政府隐性债务界限,降低偿债压力。强化国有企业融资监管,构建投融匹配模式,坚决遏制违规新增债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开展供应链业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防止盲目扩大供应链业务范围,切实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大涉诉案件追损力度。
(十八)深入推进企业合规管理。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合规管理机构建设和职能设置,开展合规性审查等相关工作。加强全面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企业投资管理,强化对重点项目、敏感项目及社会服务类项目的事前报告、研究决策、审核把关,开展市属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落实监督问责。严控经营风险,坚决清理整顿控股不控权、“空转”“走单”贸易、融资性贸易、违规挂靠等行为。
(十九)持续加强亏损企业治理。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亏损企业治理专项行动(2024—2025 年)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推进亏损企业治理,提升资产周转效率和经营创现能力,推动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应退尽退”,低效、无效资产“应处尽处”。通过降本增效、向内挖潜、改制重组、清理退出等措施,分类精准开展治亏工作,加大对连续三年亏损且扭亏无望的市场竞争类企业的出清力度,确保市场竞争类企业亏损面下降至25%以内。
(二十)积极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对出资人审计中发现的四个方面174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一体推进委机关和企业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将审计反馈问题与融资性贸易、违规挂靠等问题贯通起来,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挖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等深层次原因,综合施策、系统施治。紧盯违规经营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将审计问题整改成效转变为助力企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十一)扎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基础保障、管理模式、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基固本,多措并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切实把安全主体责任扛起来,把保安全的各项举措落下去,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业水平,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统筹做好舆情管控、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等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源头治理,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五、全面夯实国企党建根基
(二十二)巩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的闭环机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党委会巡听旁听办法,不断提高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着力锻造政治素质好、发展业绩好、创新效能好、党建作用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十三)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扎实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和党员教育管理。确保“一类”党组织提高到50%以上,“三类”党组织压减到5%以内。组织开展第二届党建品牌评选和特色党支部打造,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十四)扎实推进党业融合。聚集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资源,探索组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组织,通过党建联建活动,推动形成“融合型党建”。开展党员“揭榜挂帅”“赛马”“三亮三比创一流”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企业成立“工匠学院”,举办系统企业职工运动会和歌咏比赛,充分调动党员干部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市属企业依托西安高端人才服务基地、院士驿站等平台,吸引各类高端人才聚集,协同推进各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国企领导人员队伍,加大优秀企业家典型宣传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
(二十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企业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突出风腐同查同治。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全面加强对国企混改、资产交易、工程招投标、投资决策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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