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国资委支出预算公开信息

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4、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5、按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8、负责督促检查直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直管企业的维稳工作。

9、依法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区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出台落实我市国企改革政策,实行分类改革和监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并抓好对中省深改文件的学习培训,确保正确改革方向。

2、在监管企业开展对标管理,3年内实现监管企业全覆盖。企业针对短板,与标杆企业、行业实行“点”与“点”对标、“点”与“面”对标。我委将制定对标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标准,开展对标考核活动,推动企业从重视投资规模向重视投资效益转变,从重视内部管理向重视价值管理转变,缩小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差距,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探索组建或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强化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产基础监管体系,加强区县开发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双创平台建设,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4、创新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制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依据“两项法规”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加强国资监管机构自身建设。鼓励干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愿挑重担。探索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努力把国资委打造成一个乐于听取意见、敢于听取意见、善于听取意见的工作团队,不设路障,多设路标,有效监管国有资产,到位服务国有企业。

2016年预期经营目标是: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48亿元,同比增长8%,完成利税87亿元,同比持平。

(三)部门所属基层情况及经费管理方式

所属事业单位一个——“西安产权交易中心”,是1992年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并指定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交易机构,主要职能为:本市企业、行政事业国有产权及非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实物资产交易等事项,该单位事业编制23名,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人员及资产情况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设办公室、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企业党群工作处(信访室)、企业改革与改组处、考核评价处(收益管理与企业分配处)、产权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我委固定资产482万元。其中:交通工具36万元,其他资产446万元。

(五)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是: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市财发(2015)222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的原则,编制了2016年部门预算经费。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委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我委“三公”经费减少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49万元。

二、预算报表

2016年市国资委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1、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7、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8、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2016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0、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相关附件:

1-10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