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张鑫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国资党发〔2021〕27号
机关各处室: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张 鑫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企业党群工作处(信访室)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鑫同志西安市国资委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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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张鑫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国资党发〔2021〕27号
机关各处室: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张 鑫同志任西安市国资委企业党群工作处(信访室)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鑫同志西安市国资委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西安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